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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钢铁企业顺利通过临沂市能耗监察
发布于:2016-07-16 点击量:1060

        7月12日至13日,临沂市节能监察支队工作组在罗庄区节能监察大队相关人员陪同下,来集团对2015年重点工序能耗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认定重点工序单位能耗全部优于国家能耗限额定值。

        工作组主要对集团钢铁企业的焦化工序、烧结工序、高炉工序和转炉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了节能改造项目运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管理体系运行和能源管控中心建设等情况,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给予一致肯定和好评。工作组认为,华盛江泉集团通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能耗、计量台账,积极开展挖潜创效技改技措,节能管理工作得到切实提升。工作组还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向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意见。

        工作组在本次检查中查看原始数据台账、结算凭证近千份,核查认定焦炭单位产品能耗为136.8 kgce/t,低于能耗限额定值155 kgce/t;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40.3 kgce/t,低于能耗限额定值45kgce/t;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403.3kgce/t,低于能耗限额定值435 kgce/t;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为-12.3kgce/t,低于能耗限额定值-10 kgce/t。

        另据了解,本次检查是2016年国家节能监察重点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钢铁煤炭行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行的检查。检查发现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

        华盛江泉集团先后投资约8.5亿元实施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年节约标准煤可达19.3万吨,这些项目的投入运行,发挥了显著的经济、节能和环保效益,确保了各工序能耗控制在限值内,大大增强了集团公司市场竞争力。